就是特别的缘份,让我们相遇在非酋的世界…路岑一直都好奇究竟是为什么自已要这么倒霉。另一边的景昭看着他新买的手机被吵架的夫妻碰掉在地上,屏幕坏了心想:“哎,我已经习惯了。”
一人一狗,去往别的星球做大做强。渐渐成为大哥大。
十岁的苏晚晚在一个雨夜遇上了十五岁的傅司年。傅司年对这个突然出现的孩子一见钟情。 十五岁的苏晚晚婉拒了二十岁准备带着她一起出国留学的傅司年。 十五岁的苏晚晚在去看哥哥暮晨的时候遇上了十八岁的陆云川,陆云川对这个只闻其祥,不见其身的孩子一见钟情。 七年后苏晚晚在陆云川的穷追不舍下答应做她的女朋友。不久之后傅司年回来,一切也就发生这不可逆的改变。 傅司年和陆云川再次相遇牵扯出更深的恩怨。
我是一名来自地球的穿越者,原以为穿越来的我会如同小说中的主角一般获得什么无敌金手指开挂一样的存在,却不曾想小说中主角般存在的我为了生活却成为了异世界中一个小说平台上的苦命小说作者……
世有草灵因爱化形,爱善形灭,造福人间。在浙江杭州有着一所白家医馆,白家人世代与草灵结下羁绊,相互帮助,救治着整个人间,留下酸甜苦辣的故事。
大卫国英明神武的女将军穆夜歌新婚之日惨遭灭门,重生归来成了仇人的女儿,暗黑复仇搅得天下大乱,
少年成名,年纪轻轻的士大夫穆捷,声望名望都是令人赞口不绝,唯有一诟病,便是他那大龄待嫁的胞姐--穆云。话说穆云长得那是一个清冷绝美,身边不乏出色的青年才俊追求,可她似天生情根薄的很,月老没牵红线般,没一个看对眼的。虽说弟弟不急,弟媳不嫌的,可穆云也在乎弟弟名声,便随意找了个一心修仙问道的借口,频频出入道观寺庙,混混日子,享自由。谁知,整日被一疯癫老者纠缠,偏要她当弟子,穆云实在拗不过他的死缠烂打,随手就接过他手中的金丹,一口吞下,不过片刻,金光乍,天空出现五彩祥云,她就这样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的..飞升了得了法号如清仙子。成仙后,穆如清更是不务正业,到处瞎跑,这一不小心惹事了吧,弑杀上神!!!本罪当至死,尝尽诛神台上七七四十九声震仙格的惊天雷和九九八十一道毁躯灭脉的电击,最后落得个修为尽散,挫骨扬灰的下场。可好在她有个厉害的师傅,给她走了后台,从此她过上了生(没)不(羞)如(没)
一片鸿蒙世界,万千位面异彩纷呈,有俗世校园、武林盛会、诸国争雄,满足你所有的想象,一部书带你领略从古至今,从实至幻之风景,让你轻松愉快、爆笑翻书间,领略世间哲理。 本人自认文笔不错,明白晓畅,只不过囿于学业,难以成书。现决定放纵一把,圆我的写书梦。恳请大家多多支持!
穿越到重农抑商的年代怎么办?小小年纪当爹又当妈怎么办?周围全是穷凶恶极的邻居怎么办?只想躺平的小姑娘被迫带娃、经商、赚大钱、防小人、虐渣渣,眨眼间变成镇上的暴发户,惊艳众人。
会发现一见钟情真真实存在,是两个个性的灵魂相互碰撞相互治愈的过程,不是童话故事,却也值得细读。
刘年年×路暻希抑郁症少女×年级第一的三好学生她自幼父母双亡,跟舅妈长大,患有抑郁症,是人人眼中的灾星,竟然暗恋年级第一的学长多年。几年后再次相逢,从不向任何人低头的顾暻希竟跪下求饶,牵起她的手说:“对不起,是我来迟了,但从这一刻起,我不想再错过你了。”他是她的救赎,她是他的快乐。
(无系统,不氪金) 平凡大学生尹峰突然有了3只"老婆",无奈开始了他爆肝进化之旅。。。老婆大人,看紧我,我要进化了。。。
女主宋音白是聋哑人,男主是沈翊安是在逃杀人犯,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在同一个屋檐下,男主为隐藏身份一直欺骗女主,其实女主才是……
“杀!” 伴随着一声声‘杀’声,迎面而来的是一场惨不忍睹的争斗,不为别的,仅仅是为了那传说中的一件圣物——凤凰寒魄。 相传,这凤凰寒魄乃上古圣兽凤凰的精魄,凡得此物者均可掌握世间万物。倘若有谁能炼化此物,将成为这片大陆上最强的存在。这对于修炼之人及各类灵兽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不用经过漫长的修炼,只要炼化了这凤凰寒魄,梦寐以求的一切便都有了。 放眼望去,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人和灵兽均血肉模糊,为了这所谓的凤凰寒魄,导致生灵涂炭,眼之所及,触目惊心。 然而争斗却从未间断,似乎越演越烈。 “哼,卑微的人类,我劝你们还是放弃吧!就凭你们,也妄想得到这凤凰寒魄!” “就凭你这麒麟兽,也配?” “那就试试吧,各凭本事!” “轰!” 下一秒山崩地裂,随之眼入眼帘的,是一块块晶莹剔透的冰蓝色碎片。 故事情节便由此展开...........
沈冰清为摆脱校园暴力努力学习考上名牌大学A大后,昔日造谣者姜贺竟是同校风云榜上男神……她能否在大学生活中如愿摆脱过去收获友谊?昔日造谣校霸竟是舍友男神,她该如何自处?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本站不存储、不制作任何视频,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附说明联系邮箱,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
© 2025-11-02 21:04:10 http://vsavrghtr.com/post/1645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