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新和伙伴们长大后的故事,小新成了动感超人,风间成为了春日部一家公司的高管,妮妮成为了一名编剧,正南成为了漫画作家,阿呆离开春日部在日本各地研究生物,虽然大家各奔东西但是依旧有这深厚的友谊
沧州大陆,人们皆是以修炼灵气为主,强大的修士一拳就能轰碎一座城门,可以飞天遁地,长久的寿命,传说中有的甚至可以力拔山兮,遨游太空,长生不死……
末世降临,女主嘉嘉因圣母心泛滥而被杀死再次醒来发现尽然回到了末世的前两周!!!嘉嘉要做好一切准备,屯好一切物资!水和食物……通通屯好这一世丢下圣母心要和闺蜜好好活着
废柴男主意外穿越异世界,本来以为以后将会是开挂人生,现实却给他一个沉重的大嘴巴子
划过白昼和黑夜,在为梦奔波的路上时,不妨回头看看,有人为你打着那束温暖的光。 青春本就是一首告白诗,它参杂着少年的懵懂与无知,但又显得热烈而赤诚。 奔跑在炽热的青春里,风并没有把我们吹散身边的人辛好还在我们身边,年少的朋友将是我们青春最好的收藏家。
【绝处逢生超能力+女主机智聪明+男主睿智帅气】死去的白月光需要救赎,天才女法医vs面冷心热警官。穆小柠穿越条件艰苦的一九七五年,以自身机智勇斗恶毒泼辣婶子,一次次用实际行动打脸叔婶,在男主的帮助下重考大学,成为省市炙手可热的天才女法医,接触过程中,男主一步步被女主吸引,被女主打开心结,然而女主感情迟钝……
一纸诏书,他和她先婚后爱。他是大楚皇室忌惮的定王,未婚妻拒婚后嫁给了侄子做妾室。她是不受待见的嫡女,继母作梗被送去老宅受苦。父亲不待见。 既然都是不受欢迎,不如将就着过日子。大婚后,定王发现自己的王妃不仅不是哑巴,而且文武双全,美丽的外表下隐藏着一个有趣的灵魂。哑女发现这个定王居然是大个反派。百姓欺他、恨他,四国都要置他于死地,他到底犯了什么错?既然你们都要他死,哑女偏偏要他活着...... 她以为他要这天下。古代的反派不都是要钱要权要江山? “娘子,为夫以为你要这江山?” “娘子说的都是对的,他们都是错的!为夫听你的!” “不是说定王是煞星、冷酷无情?” “娘子,那都是谣言……”反派这厮奈何太粘人。
林娇带着前世的记忆和力量重新回到这个世界,第一要义就是用尽手段恢复神力,完成使命。终于在她的长时间不断奋斗下,她的神力,呃,不是掉线就是在掉线的路上。林娇捂头哭泣:呜呜呜,大哥救我!大哥(思考中):小妹莫慌,待我仔细筹谋一番!林娇:可是,你都筹谋两世了。大哥:待我筹谋。“啪”大哥应声而卒。林娇手握板砖:我可去你的吧,筹谋筹谋,看不见我都快死了吗!
来到异界,却发现自己是一个废人。每天苦守这仓库实在不是我想要的这一趟精彩的履行不能就这么算了!!我要出人头地,就算是赌上这条命。
【双C+替嫁+先婚后爱+马甲文+微玄学】 圈内都嘲笑唐大少取了一个没用的花瓶回家,殊不知花瓶是天雷竹成精的食修,大家都在看猜测唐大少夫妇俩人什么时候离婚,日子一天天过去,俩人非但没有离婚反而日愈甜蜜,大家还揶揄唐大少被狐狸精给拿捏了。 当他们眼中的花瓶被曝光是竹居水果老板后,心中的酸气合起来可以开一家醋厂,恨不得俩人立马离婚,让他们上位,日后就用天天蹲点抢水果了,重点是很多时候蹲点也抢不到啊。 请问,现在去交好还来得及吗。
大争之世,强者为雄。道义何在?总要有人为了家国传承存续而奋力拼搏。一个现代青年回到五代末期,结识情投义合之辈,和当世土著豪强争雄。无关江山社稷,只想为升斗小民发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坎帝亚大陆上三王国纷争不断,主角亚特从小便天生有特殊能力,但性格懦弱不敢违背他人意愿。1522年黑暗法师降临,三王国仍然内战。1524年黑暗法师慎入三王国内部,三王国民不聊生,人人自危。主角亚特无意间得到高人指点,不断提升自身实力,结交好友。经过十年的准备击败了黑暗法师。
初入大学,离旎遇见了与她一生中命运相伴的两个男人。“同学,你是新生吗?”……“喂,你到底要抱着本少爷到什么时候!”……
【重生+囤货+空间+天灾+末世+宠物】 季乐在末世挣扎求生两年半,最后凄惨死去。 再次睁眼,回到天灾前一周,还意外开启随身空间。 季乐陷入疯狂买买买模式,反手先囤二十万的猫粮猫砂,饿着自己也不能饿着几次救她狗命的猫主子们。 之后才是米面粮油酱醋茶、馒头花卷小油条、玉米萝卜小土豆、米粉米线方便面…… 光有主食还不行,生活用品和蔬菜水果以及种子也得备上…… 囤到后面天灾来临,季乐开始不讲武德,揣着空间作弊器零元购,不知不觉囤满百亿物资! 看着足够她和猫主子们吃到死的物资,季乐选择快乐躺平。
这世界有很多人,有一天他们都会不在,独自一个人该怎么办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本站不存储、不制作任何视频,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附说明联系邮箱,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
© 2025-10-26 17:00:07 http://vsavrghtr.com/post/2007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