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天北陆, 在修仙的世界中,弱肉强食,危机四伏,莫凡成了一个小小的炼气士,灵根天赋不佳。 为了能在残酷的修仙界中证得道果,不愿涉世沾因果,他在宗门一百六十八年下山的次数不超过三次,而且也仅是离宗门百里内的寻物。因为从小怕鬼,不愿成为背棺人,一直低调修炼一种无上功法。 直到他的师妹带着重伤归来,阴阳两隔时,他才背起那口十三岁时强行认自己为主的黑棺。以自己两生修来的道果,将自己的师妹化成己尸……他背棺下山只是为了寻求师妹的一线生机……
一觉醒来,平行世界?没想到我也有重生的一天!发达了!刚刚清醒的李鸣还在歪歪他的金融帝国。什么?天赋觉醒?武者?职业者?这是什么....这个世界不太对劲!!
【叮,添加祝融为好友,获得洪荒身份证,获得火系盘古血脉!】【叮,添加镇元子为好友,获得袖里乾坤神通!】【叮,添加冥河为好友,获得杀道修为感悟!】……姜明穿越到了洪荒巫妖时期,获得了交朋友系统!有道是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多个朋友多条路,朋友多了路好走!靠着交朋友系统,他成功挤进了先天大神圈子,并且成功震惊了这些先天大神。祝融:姜明兄弟不仅有完整的父神血脉,更是带领我们巫族全身而退,我愿称之为大哥!镇元子:姜明道友居然看了一遍就学会了我的袖里乾坤,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冥河:姜明道友居然也是修的杀道,我道不孤啊,日后他便是我血海二当家了!……鸿钧:自从和姜明交了朋友,我就发现天道不爱理我了,这是怎么回事,在线急等!行走洪荒,姜明的口头禅是:道友休走,来交个朋友吧!
Xbox Series X vs Xbox Series X
刘也在疼痛中醒来,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山洞之中。为了活下去他决定逃跑。无法修炼的他不知前路何往,直到遇到了一个人,从此走上了修仙之途。……“刘也,答应我以后只对我一个人好”“行”“也哥,你这招式实在是太厉害了”“低调低调”……多年后,刘也回首过往,无比怀念,看着身边人,露出了甜蜜的微笑热血,温情,搞笑,感动尽在刘也道长修仙记
【请坚持看完第一章,会给你不一样的阅读体验!】(开局无敌,非系统文!)主角叶凌云获得神秘传承,寻找飞升成圣之道,在此过程中偶然发现了一股神秘的黑暗之力,为追查这一来历,他易容成段凯,接近大陆第一美女陆霜儿,却没想到此女阴险歹毒,要将他置于死地,预知后事如何,请看正文……
林凡本是林家之子,在七岁那年因天赋欠缺被族人遗弃,被一位老人所救,殊不知是他的父亲将灵魂力封在自己体内?老人闭关后林凡知道自己的身世……
王凯获得一次性系统重生了,回到了2001年的农村,准备带着家乡冲向世界! 我们是真传奇!
这是个无cp的团宠文,女主又美又飒但却是一个沙雕,注:全文可能没几个正经人( ͡° ͜ʖ ͡°)✧,有泪有笑,女主虽然是块木头但很重情重义,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多多给我留评论鸭!(*σ´∀`)σ
每个人心中都会拥有一座城,守护它每个人心中都会有那么一个人,爱着她/他在遇到互相不理解的时候该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也许幼稚,也许残忍,也许荒唐至极无知的少女啊,感情是两个人的事,只有同心❤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化险为夷……
江离穿越到玄幻世界,接手亡师遗命,成为破落的天机楼楼主。开局召唤九龙拉棺!重整天机楼。
地球灭亡了,人类不得不移民火星。然而,在火星上生存的阴谋者却要将火星重蹈地球的覆辙
在青云道观的空明在十八岁那年选择下山修行,从此走上了一条充满鬼怪的不凡路,一切仿佛是冥冥之中注定一样,让小道士空明一步步成为生怀异术的绝世道士......
卫姝自幼由父皇教导,学的不是琴棋书画,礼仪女工。而是责任,一个公主的责任。 她享受着这个国家的供养,穿着最舒适的衣服,带着最漂亮的首饰,吃着最美味的食物,所以当成国太子求亲的时候,也应该是她远嫁她国。 不过,她可是盛国嫡公主,即使是到了成国,照样是随心所欲,肆无忌惮,即便是回国,对于她来说,也就是耗点时间罢了,即使是太子也阻挡不了。 褚钰是成国太子,能力超群,虽然有脑残继母和烦人弟弟盯着他 的太子之位,但他父皇还算聪明,所以处境倒是还好,唯一担心的就是他的太子妃经常一声不吭就跑回国,而他还要接受老丈人的打量和怀疑。 这可真是天大的冤枉,就他那厉害的太子妃,她不欺负他就好了,他哪敢欺负她啊。
海角社区id:1220.7126,10.22,8.0.0蘑菇
于破灭中新生,于战火中崛起。身负逆天神功,一路披荆斩棘,纵横万古岁月,成就无敌传奇。
灵魂的力量在他体内交织成网,猩红与黑暗是他的代名词,在这场人与鬼,玩家与玩家,生与死的交战中,在肉体与灵魂的双重折磨之中,活出自己。 “游戏开始了。”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本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本站不存储、不制作任何视频,不承担任何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健康性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若本站收录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附说明联系邮箱,本站将第一时间处理。
© 2025-10-29 12:45:32 http://vsavrghtr.com/post/8484210.html